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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

法学院为恩施州起草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时间:2016年12月09日 信息来源:湖北民族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本网讯 12月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在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以全票通过表决,获得批准。该《条例》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汪燕副教授接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法学系主任李文革副教授、冉艳辉副教授和李妍辉博土组成立法专家组起草。
  在近两年的立法调研和法规起草过程中,专家组多次深入酉水河沿线走访调查,始终围绕问题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做文章,并积极推动恩施州与相邻省、市、州开展协同立法,探索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治理机制,为《条例》的顺利通过、批准做了大量细致、艰苦但卓有成效的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的过程中对《条例》文本高度赞扬。《条例》的出台,建立健全了酉水河的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开创了跨区域依法共同治理中等河流的先例,对于长江上游水源区的有效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更是我校为武陵山片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成功范例。
  据悉,该《条例》是恩施州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恩施州第一次以“第三方”参与的方式进行立法,是恩施州立法史上立法方式的重大创新。(责任编辑 白娜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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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湖北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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