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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

校纪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及使用管理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湖北医药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 祝丰胜)11月17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合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对学校生产管理使用危化品的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赵鹏飞参加督查。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是校纪委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再监督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校属相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开展的一次现场监督检查行动。两个督查组分别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基础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医药研究院、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7家单位危化品储存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均建立有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特别是生物研究院、基础医学院实验室能严格规范危化品管理使用规定,实行双人双管、实时监控。督查同时发现,有的单位存在对危化品没有实行分类保管、没有安全监控等问题,检查组现场就有关问题与受检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及要求。

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全体人员召开会议,对督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整改方案。赵鹏飞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有效提升了有关单位的使用管理危化品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要限时整改。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推诿、不回避,对存在的问题务必整改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通过签订“危化品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告知书”等形式,压力传导、绷紧安全弦;三是纪委要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对现场交办整改的问题要督办整改。赵书记强调: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时刻绷紧安全责任这根弦,坚持责任上肩、落实到位,层层传导、逐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要抓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好、营造好师生放心的教学科研环境,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编辑 徐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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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湖北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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