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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

我校继续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时间:2020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华大在线讯(记者 潘广炜)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明确我校继续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坚持树立“秉承传统,突出特色,全员参与,协调发展,提升实力”的创建理念,以“育‘三博’英才,建‘六好’校园,创一流大学”为创建主题,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连续12次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2017年,学校获评湖北省首届“文明单位(校园)”。

自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称号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推动思政工作守正创新,打造一流校园文化,致力于把学校建成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努力开创文明校园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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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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